销售代理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 址:
电 话: 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 址:
电话: 传真:
壹、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贰、服务项目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址:
三、项目总面积及总销售额:
总销售额:人民币约_______亿元,销售总面积约___________平米,预估平均建面单价__________元/平米(预估建面底价均价)
参考定价表:
此建筑面积为规划建筑面积,最终以政府批准之销售许可证为准。预估价格参考目前市场同类产品报价,最终商铺总销额以届时销售定价为基准再行核定。
四、委托方式:全程代理销售
五、合同期限:12个月(最终以取得物业预售许可证之日起至之后的12个月内为合同期限)。
六、合同期内阶段性指标任务:
a.自正式开盘日起三个月内,乙方须完成总销面积的40%;
b.自正式开盘日起六个月内,乙方须完成总销面积的60%;
c.自正式开盘日起九个月内,乙方须完成总销面积的80%;
d.在本合同代理期限内,乙方须完成总销面积的90%。
七、总销面积:为扣除甲方保留部分的面积(甲方原则上保留部分及内部认购的面积不超过商铺规划建筑面积的30%,且保面积之位置、楼层等甲方有指定权)。
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代理项目前期营销策划、项目销售代理工作,并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合同等资料。
2、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商品房买卖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证件视销售需要,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后方可提供)。
3、甲方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交房期限。
4、甲方保证委托乙方销售的房屋产权属甲方所有,无司法冻结和抵押情况。
5、甲方负责派出专人配合销售,负责核查售楼合同、收款,办理合同登记、按揭、产权、国土手续等工作。
6、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指导乙方工作。
7、甲方有权提供售房部以下必须用品:
A、设立现场接待中心,接待中心的销售道具包含销售海报、DM、效果
图、鸟瞰图等。
B、模型依实际要求制作。
C、销控台,洽会桌、椅子,室内绿化,饮水机、音响、投影设备,
传真机、复印机、计算器等设备。
D、看板,效果图及全区鸟瞰图根据实地面积制定;接待中心冷暖空调.
E、样板房设计、施工及布置完成。
F、以上A-E项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协助甲方完成,决定权在甲方,费用由甲方承担。
G、十门中继线电话,另外提供一门电话传真及网络接入。(水、电、电话费、网络服务费及耗材费由乙方支付)
H、以上售房部必须用品乙方负保管责任,在结案时完好交还甲方。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及资质复印件给甲方。
2、乙方负责项目的销售方案的制定及实施:代理期限内,乙方应为本楼盘进行销售及市场推广,具体销售工作事项如下:
A、建议部分
a.销具制作建议
● 模型
● 效果图
● 墨线图
● 楼书印刷
● 销海、DM印刷
● 展板、裱板
● 内外灯箱
● POP其它
b.售楼处建议
● 装潢设计
● 施工装修
● 家具设备
● 电话
B、负责部分
a.人员
● 人员工资、福利等
● 招聘
● 培训
● 销售讲习
● 市场调研
● 案前考核及制度颁布
● 进场演练
● 进场试销
● 正式开盘
b.销售执行准备
● 底价表
● 表价表
● 销控表
● 样本合同
● 相关证照
c.销售执行
● 销售执行
● 销售控制
● 销售统计
● 销售分析
● 策略调整
● 价格及销控调整
● 销具清洁与维护
● 案场耗材
● 策略突围
● SP公关活动
d.结案清盘
● 整理销售资料归档
● 清理销售道具
● 售后服务工作
● 核实销售报表
● 拟写销售总结
● 清场
3、在本合同正式签署后甲方履行约定义务后,展开销售实际运作。
4、乙方应随时告知甲方受委托销售的相关信息,并且不定期提供甲方竞争者或可能竞争者的销售状况,并有义务与甲方进行讨论,以为甲方调整销售策略之参考,乙方并应配合办理。
5、切实完成向甲方承诺的销售指标,严格执行销售结算价格。
6、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合同约定之外的业务。
7、不得挪用任何款项。
8、乙方可根据市场需要在双方确定的销售价格上溢价销售,但溢价的执行方案需甲方认可后,才可执行。
9、乙方向甲方提供本案项目组的人员组织结构图,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对本代理项目不适的人员。
10、因房屋销售引起之争议(接待方式、方法、态度),由乙方负责处理和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如损及到甲方亦同时应负担甲方所受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的事件当事人。
11、乙方应依据甲方所提供的商品房以及相关设施资料作为销售代理的基本材料,可依据销售技巧提供销售服务,但不得有实际状况不符、虚伪、不实之处。如因此侵害他人权益者,由乙方负一切责任。
12、双方充分明了本合同为高度属人性之契约,因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之权利或义务之部分或全部转让与第三人;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亦不得将本合同之义务之部分或全部委托、授权予任何第三人履行。
13、乙方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令规定。如有违反者,由乙方负一切责任。
14、乙方提供的营销计划及广告建议,需要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15、鉴于本项目的特殊性,涉及到其他国际形态的销售促进活动,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国际形态的销售促进活动的费用预算方案,由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16、乙方负责派出专人协助甲方处理销售过程中的售楼合同核查、收款,办理合同登记、按揭、产权、国土手续等工作。
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的商业部分推广费用:确定为实际销售总额的2%,由甲方负担该费用。注:一般行销推广所定义的相对静态费用如下:
1、售楼处费用:售楼处装修工程、销售工具、基地包装;
2、媒体宣传费用;
3、普通公关活动费用。
鉴于本项目的特殊性,如果涉及其他国际形态的销售促进活动不包含于以上2%的推广费用以内。
二、佣金的计算方式及结算方式:
1、销售代理佣金的提取原则:乙方必在完成60%的基本销售任务后方可提取佣金(提取比例为:2%),未完成前只能按销售佣金的60%(或80%)作为基本营运费用提取,待下一阶段完成任务指标后方可补足差额。
2、销售代理佣金计算方式(如下):
|
阶段性任务 |
提取比例 |
未完任务提取比例 |
|
自正式开盘日起六个月内,乙方须完成总销面积的60%(总销面积为本合同第贰项第七条) |
2% |
1.2% |
|
自正式开盘日起九个月内,乙方须完成总销面积的80%(总销面积为本合同第贰项第七条) |
2%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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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代理期限(12个月)内,乙方须完成总销面积的100%(总销面积为本合同第贰项第七条) |
2.2% |
1.76% |
3、佣金的结算方式应为客户签定销售合同且按揭手续完成后,方可开始进入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日为每月20日,乙方同时提交发票,甲方次月5日支付给乙方。
4、甲方保留及内部认购的销售面积,不计入乙方的销售面积中,也不提取相应的佣金,同时不列入广告预算,但原则上甲方保留及内部认购部分不超过商铺规划面积的30%,且保面积之位置、楼层等甲方也有指定权。
5、甲方同意广告预算为该楼盘的总销金额的2%(除甲方保留或内部认购部分),乙方须编制整案之广告预算,经甲方认可后执行。并视执行情况与反映作调整,但须经甲方同意。
6、溢价款运用:若用于销售过程中视销售状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并取得甲方同意,优先补足国际形态销售促进活动费用(第叁项第十五条)后可挪用于后续广告追加费用。如有结余结案后才按比例进行分成,甲方得50%,乙方得50%。
7、对未生效合同已收取的定金(如客户放弃追偿),甲乙双方按5:5比例分成,按佣金结算日一同结算。
伍、双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的责任
1、 甲方应保证在开盘之前完善相关的合法手续,并取得商品预售许可证。若开盘时,甲方未办理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乙方前期准备工作及各期销售指标相应顺延,同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合约在顺延事益。
2、若客户购买的本项目房产,产生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工期、质量问题等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3、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则应支付乙方应付金额利息(利息以银行公告同期贷款利率为准)。
4、 甲方应确实履行负责相关推广费用支出之责任。
5、 甲方出售本合约内之房屋,销售额应计入销售面积中,并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佣金予以乙方。
二、乙方违约的责任
1、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否则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损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在合同期间,如发生由于乙方的言行造成甲方利益、声誉和形象的损害,并造成一定后果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3、 销售回笼资金含合同定金全部汇进甲方帐户,乙方有任何私收房款、定金及挪用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力即终止乙方销售代理权,并追究法律责任。
4、 凡乙方在销售代理期间了解到的所有的甲方经营信息、经济信息等商业机密,在销售代理完成前后都应负保密责任,并承担由泄密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合同的文本内容也应属于商业机密范畴而适用本条款及处理条款。
5、 乙方在收取代理佣金时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所有规定,不得擅自篡改、伪造相关文件,并负责由此带来的相关责任。
陆、合同终止
1、 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合同执行期满自然终止。
2、乙方如不能在开盘之日起六个月内按阶段任务指标完成60%的基本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约。其它阶段性指标任务如未按时完成,甲方首先书面通知乙方,并给予乙方一个月的调整期限,如还未来完成指标任务,甲方也有权单方终止合约。
3、若期满甲方选择终止合作时乙方未能完成本合同约定代理任务的,甲方依据本合约第肆项第二条中(2)小项销售代理佣金计算方式结算。若期满甲方选择与本合同乙方继续合作的,则遵从续签的合同约定。
柒、其它事宜:
1、 乙方在签订销售合同,收到客户首期款同时按揭手续完成,乙方已完成本合同的销售。
2、 本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自动失效。
3、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完善。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纠纷,双方应首先争取协商和解。当协商和解不能解决问题时,双方可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当协商或仲裁仍不能解决问题时,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诉讼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 其他不在上述所列争议处理范围内的纠纷和争议,双方遵循友好协商和司法裁决的方式进行解决。
6、 若产生市场不可抗力之因素甲乙双方应就本合约精神研究应对策略。
7、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200 年 月 月 200 年 月 月